2015年1月31日 星期六

著作權 (Copyright)

http://4rdp.blogspot.com/2015/01/copyright.html?m=0

現在是電腦世代,很多資料都數位化了,又有方便的電腦網路,因此一旦檔案外洩,就可能馬上被傳到世界各地,如果你沒有相關心理準備以及保護措施,會置自己於危險之中而不自知。最近閱讀一些著作權法相關書籍,發現自己有些觀念過時了,因此在此留文記錄。

著作權如何產生?
現在著作權不必申請註冊,當你完成作品時,這個著作權就自然產生,現在世界各國皆採取這樣方式賦予著作人權利。如果這個作品還在你的腦袋中,它是不被保護的,唯有具體地創作出來才會被保護。一般著作權是保護具有藝術性的作品,簡單說,第一位把點子實現並表達出來的作者才能取得權利。而有些東西是無法用著作權保護,例如服飾、珠寶這些實用物品,不過可以透過申請「設計專利」來保護。

著作權保護甚麼?
著作權保護具有獨立且原創性的作品,不是抄襲他人的,因此在判定作品的著作權是否抄襲,要看接觸及實質近似的程度,如果曾經接觸過他人作品,或是作品之間的質與量有太多雷同之處,就會被判定為抄襲,如果在世界不同的地方,有兩人沒有接觸聯繫,同時著作相同作品,它是會判定兩人各有獨立著作權。簡單的說,著作權保護表達,不保護概念,是一種防止抄襲的權利,未經許可是不能重製作品、創作衍生作品 (內容改作或將書本發行改成電視劇)、逕行翻譯、銷售、展示。

要如何保護著作權?
需在作品上簽章,加註日期,以做為著作權聲明,例如 (C) 2015, Bridan Wang, All Rights Reserved,也可以找公證單位協助認證,例如到美國著作權局 (US Copyright Office,) 登記註冊。當有人侵犯著作人權益時,可以依著作權法來保護自己的創作,對侵權者訴之刑法判刑以及民事求償。

著作權的期限如何?
絕大部分作品,在台灣著作權有效期會延續到作者過逝後五十年,美國為七十年。

著作權能做甚麼?
著作權利包含兩大類:一個是財產權,另一個是人格權。財產權是可以交易轉讓給他人,但人格權是不行的,因為別人的作品是不能說是你創作的。著作權是一種智慧財產,可以全部或部分買賣、交換、繼承、讓與。像一般知名卡通授權費約占商品售價 10%。

在網路上,那些行為可能違反著作權法?
未經許可實質複製、散佈作品,通常是將他人的圖檔、文章內容複製下來,然後當作自己的作品貼出,並且也沒說明資料來源。因此比較安全的作法是,確認自己沒有侵害他人的著作權,盡量題材取用自公共財 (在台灣屬於公共財的作品,在國外也許不是,因此銷售到海外要小心確認,有的童話作品經過改著而保有新的著作權,這也要注意)、合理使用無販售圖利 (如非商業性應用、個人研習、教學使用,只取小段部分內容引用,完成作品後加註對原作者感謝之意)、最好是徵詢作者的意願,以網址連結方式連到相關內容或圖片,並清楚標明來源或網址。

電腦程式如何用著作權保護?

電腦程式一般視為文學作品,因此只要有下載、安裝或執行 (網頁執行也是),當中任一種動作都是被視為複製,因此應該在每個網頁上清楚標示,是否允許他人在無需同意下使用網站資料。還有資料庫的資料檢選和編排方式,若有原創性,也是受著作權保護。

取得著作物之後,可否轉賣或贈送他人?
依照「權利耗盡原則」,畫家不能再用「散佈權」禁止他人轉賣或贈送,因為購買畫作的人,擁有「所有權」可以合法及自由流通,而非畫作的「著作權」,不過將盜版品轉送或贈送,是會侵害著作人的「散佈權」。不過在網路上的檔案,因為容易複製,因此取得授權使用的檔案,是沒有權限可以再授權給他人使用,營利型的網站,除非經過同意,否則不要隨意張貼他人作品。

能否從國外真品平行輸入銷售?
這是不可以的,消費者是可以在國外購買帶回國自用,但想銷售營利是侵害著作權法的,除非該商品屬「非著作權商品」。

當發現有人侵害著作權時,應該採取甚麼法律行動?
首先蒐證,再寄出警告信函,並做保全程序 (在對方有脫產的可能時,向法院申請假扣押或假處分並申請強制執行,擔保金約為請求金額的 1/3),最後進行民刑事訴訟程序。

如果要求民事賠償,可以如何求償?
一、以對方所得的獲利來請求,這通常在訴訟時,由法院命令對方提出資料
二、著作權人所受的損失來請求,例如營業額的減損
三、在著作權人不易證明實際損失時,可請求 1 ~ 100 萬元間由法院酌定

教師在著作權法享有甚麼特權?
老師為了授課或教育目的,在合理範圍內可以重製、改作、編輯或公開播放,不過必須明白標示著作來源,否則會被處以五萬元內罰金,有些狀況是需要支付使用費用的,另外電腦程式是排除在特權範圍內。這裡指的老師是屬 edu 網域,外面的補習班視為營利單位。

聽演講可以錄影、照相、錄音嗎?
依據著作權法規定,著作人專有重製其著作的權利,因此未經同意是侵犯演講者的「重製權」。而聽眾的筆記,只要不是一字不漏抄錄,而是以自己的筆法重新整理,聽眾就有自己的著作權。因為著作權保護的是表達的形式,而非構想本身。

文章可以集結成書出版嗎?
可以的,每一篇文章有獨立的著作權,而書籍有獨立的編輯著作權。

常見的開源程式碼授權 (Open Source License) 方式有哪些?
GPL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Linux 核心及 GCC 採用
LGPL (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 ─ Arduino 採用,適合商業使用
BSD, Apache, MIT 等。請參閱 http://www.ewdna.com/2012/02/open-source-licensegpl-lgpl-bsd-apache.htmlhttp://www.slideshare.net/legist/20091113-20091030-revised-2454686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