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日 星期一

社區財務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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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買預售屋或新成屋時,在管委會成立前,建商都會預收幾個月份管理費,本文的重點就是這筆管理費如何從建商的手中順利移交給社區管委會,這是繼社區公設點交之後,對新社區第三件重要的事。

每個社區會有兩筆錢,一個叫管理費,移交前由建商預收代管,另一個是共同基金,由建商建造房屋時提撥給縣市政府。

管委會成立後,這些錢會移交給管委會,管理費將放在活期存款,通常應有3個月份管理費收入金額,以因應日常開支,而共同基金則會存放到定期存款,這些是未來社區重大修繕時使用,安全存量為兩年份管理費收入,剛開始共同基金絕對不足,建議十年時間將其補足。

正常情形,從社區第一戶交屋起,建商開始託管,並支用管理費,等到交屋六成七以上,才召開第一次區分所有權人大會並成立社區管理委員會,將公設、管理費、共同基金等項目移交管委會,但今年遭遇 COVID-19,本社區不得不延後區分所有權人大會舉辦,致使建商託管時間延長,預收的管理費已經用鑿。

我們這屆管委會的任務就是

在財務點交時,爭取建商吸收移交前的資金缺口,另外再多給我們一些回饋金,不要動用到共同基金,就覺得不錯了,果真管委會經過多次會議取得共識,也爭取到相關經費,獲得成果有

1. 建商支付管委會成立前所有開支

2. 返還所有住戶交屋前預收管理費,並協助處理半年內交屋住戶管理費退款事宜

3. 贈與一筆社區回饋金

4. 地下室獎勵停車位管理費用分擔協議

5. 新增一些社區設施並修繕故障的設備

感謝多方配合,完滿落幕,建議新社區這樣大方向談看看,如果跟建商談太細錙銖必較,反而讓人感覺在找麻煩,因為建商需要職員重新整理社區財務報表,然後又要雙方逐一核對報表,充滿互不信任的態勢,這很不好談事情,也會少了很多回饋。

無論怎麼做,管委會須公告建商移交財報的概要,以及要設想近半年才入住的住戶處理原則,因為剛預繳了六個月管理費,不可能要他們立刻繳交管委會成立後的管理費,因此各住戶交屋日程資料很重要,前面談妥管理費移交原則後,次項是爭取新住戶剩餘管理費,最後是建商給社區的回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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