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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祝大家 2015 羊年行大運,進入二十一世紀,全世界因網路資訊互通,許多方面朝向共享經濟發展,也就是很多資訊越來越開放,可是這陣子閱讀很多有關
智慧財產方面書籍,卻是在談論如何保護創作者的創意,不要被剽竊,或是公司內部的營業祕密不要洩漏,身處在這樣資本主義與開放共享交雜的世代,我把這方面的看法分析給大家參考。
想要把一些技術開源需要成立基金會或合作社這類公益性的組織,先談合作社,常見農漁會就是一種合作社的型態,農漁民可以加入會員,將作物或產品提供農漁會販售,因為一般農漁民缺乏商品銷售管道,農漁會可以補足這方面的不足。
基金會的目的在於公益,希望透過基金會集結眾人的力量,照顧社會弱勢族群,或是促進社會進步,讓普羅大眾普遍受益。基金會大致可分兩類: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財團法人顧名思義就是錢財的集合,社團則是人的集合,成立全國性的財團基金會一般需要 3000 萬元的基金,門檻比較高。
合作社有點像股份公司與基金會的綜合體,至少七個會員,每個人要繳會費可以轉換成股份,商品對外販售要繳營業稅,對會員販賣則不記營業稅,有盈餘社員可以分紅,有點像股份公司,成立合作社並不需要像財團法人要集結那麼多資金才能成立。
不過科技方面就少見
「科技合作社」這類組織,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