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4日 星期日

新公司的獎金制度

https://4rdp.blogspot.com/2015/01/blog-post.html

圖自【鹿港窯聚財金雞】~雅鑑鑫品
記得以前曾撰文提過公司的獎勵制度,年終獎金 ─ 贏者全拿,去年原公司兄弟分家,另外創立新公司後,獎勵制度也跟著修改,以前我們集團是公司的金雞母,每年獲利大部分都挹注在其他事業部門,結果他們的營業額已經超過我們了,因產品屬性差異很大,不易經營,另外也有投資者難以評估公司營運狀況,因此決定分家經營,原來的品牌留給逐日壯大的部門,我們另外新創品牌。

新公司的獲利,已經不再需要再養其它集團,為了擴大市佔率,決定修改獎勵制度,把營收成長率納入考量,參見企業經營指標一文,當




營業利潤率 (Operating Margin) + 營收成長率 (Revenue Growth Rate) = 33% 時,員工將可獲得年薪資所得 7% 的獎勵,另外還有 3% 個人特別獎金。以此基準,比例調整獎金。不過有個先決條件,必須 Operating Margin  > 0,因為公司不賺錢時,是沒有獎金的。當 Revenue Growth Rate < 0 以零計算。

營業利潤率 (Operating Margin) = 利潤 (Operating Profit) / 營收金額 (Revenue)
營收成長率 (Revenue Growth Rate) = (本期營收 - 上期營收) / 上期營收

在此做個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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