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19日 星期六

訓練數學感 5 ─ 鞋店損失多少錢?

http://4rdp.blogspot.com/2011/11/blog-post_19.html

有個年輕人向鞋店買鞋,鞋的成本是15元,標價21元,年輕人掏出50元買鞋,鞋店店員因為沒零錢,用年輕人的50元和鄰居換50元零錢,找給年輕人29元,無奈鄰居發現年輕人的50元是假鈔,鞋店只好再退還鄰居50元,請問鞋店交易損失了多少錢?

這題號稱
小學三年級數學題,其內含邏輯思考,要小心作答,我第一次直覺式答題也答錯,有興趣的人想想看。

14 則留言:

  1. 1.店員找給買家29元及一隻鞋(成本15元),所以買家共賺29+15=44元,換句話說,店家損失44元

    2.以店家的角度思考:
    找零給買家29元,所以自持21元。後因鄰居得知為假鈔,所以要求店家償還。所以賠50元,所以所得淨值+21-50=-29元,又因鞋子本身有15元成本,所以共損失-29-15=-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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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薛老師您好,

    損失44元是正解,對買家的計算如你的第一段解答,但是對隔壁店家,我的看法如下:
    鞋店先用假鈔換取真錢50元,而後再還鄰居50元,因此和鄰居是打平,互不相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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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我還有此題的改編版

    有個年輕人向鞋店買鞋,鞋的成本是15 元,標價21元,年輕人掏出50元買鞋,鞋 店店員因為沒零錢,用年輕人的50元和鄰居換50元零錢,找給年輕人29元,之後鄰居騙鞋店店員說年輕人的50元是假鈔,鞋店只好再退還鄰居50元,請問鞋店損失了多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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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改編版,和原題感覺一樣?(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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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薛老師您好,

    改編版內容差異在年輕人給的是真鈔,而鄰店詐欺,還有損失有兩種算法,一為本次交易損失,另一為詐騙事件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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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1.如果按照改編的內容,買家與店員正常買賣,所以店家共賺+21-15=6元
    2.因鄰居訛稱假鈔,所以店家賠償50元真鈔,所以店家合計損失+6-50=-44元
    ...
    所以損失還是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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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薛老師您好,

    本次交易損失,如你所計算 (21-15) - 50 = -44 元。

    詐騙事件損失只有 50 元。鞋店當日可能賣出多雙鞋子,如果賣給年輕人的那一雙可以算為6元獲利,那其它當日賣出的鞋子,也應可以算是獲利。因此只計算被詐騙的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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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原來版本中有一個問題
    一雙定價 21 元的鞋子
    應該不能用成本 15 元來計算損失
    29 + 21 = 50
    才是鞋店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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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您好,

      損失50元的計算方式,是把 6 元利潤也當損失,這樣計算並不正確。你以下列方式逐步計算,就不會搞錯,
      在正常交易情形下,
      +15 鞋子資產價值
      +50 真鈔收入
      -29 找錢
      -15 鞋子賣出
      =====
      +21 資產增加 6 元

      原版本情形
      +15 鞋子資產價值
      +50 假鈔收入
      -50 拿出去換錢
      +50 真鈔收入
      -29 找錢
      -15 鞋子賣出
      -50 賠鄰居
      =====
      -29 資產減少 4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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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對"損失"的定義是最大的不同點

      正常買出時會有 +6
      原版本的情況是 -44
      "損失"指的是兩者的"差值"
      這應該算是"Opportunity Co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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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您好,

      嗯,此時能了解損失 50 元的另一層意義,謝謝指點,歡迎參閱研發養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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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我很喜歡這個 blog
      謝謝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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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這跟選舉投票一樣,原來要投票給你的人改投給對手,這樣一來一往就差兩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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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謝謝您對本部落格的支持,它記錄我工作、生活與興趣,最近比較密集整理數學相關文章,歡迎給予建言,如果不嫌棄可否在讀者普查一文留言 http://4rdp.blogspot.tw/2014/01/2014-reader-survey.html,謝謝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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