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與朋友討論許多關於商品的智慧財產保護問題,在此整理重點。
對商品的智慧財產保護方法有那些?
有營業秘密、著作權、商標權、設計專利、發明專利等。
請簡單說明他們之間的差異?
著作權 ─ 涵蓋各類藝術與技藝作品,著作權會延續到作者過逝後五十年,無須登記,但應在作品上標示著作權聲明,細節詳見著作權一文。
營業秘密 ─ 泛指各種機密性的商業資訊,如配方、專業技術、程式碼、客戶與供應商名單、報價資料。
這些機密,只要妥善保存保密並且不公開是永久有效的。
商標權 ─ 以文字、設計圖案、記號或其他能清楚辨識並區分產品或服務的標示。需到智慧財產局登記註冊,使用中的商標,可以每十年延展一次,無限期專用,有價值的商標是信譽良好的品牌。
設計專利 ─凡物品的平面、立體的外觀或裝飾線條設計皆可申請,這個專利與物品外觀有關但與用途、功能無關。申請後 12 年有效。
發明專利 ─ 在科學與技術領域的發明,保護新發明的產品及生產方式,申請日起 20 年有效,細節參考精彩的專利問答集。
分析一下,我設計的東西如何保護比較好?
基本上,如果商品沒有特殊技術,用著作權,商標,設計專利保護即可,有商標證明是你的,有設計專利證明是你設計的,然後用著作權保護禁止改作。只用著作權保護很薄弱,假設不申請任何商標及專利,就把商品對外販售或公開,結果看見有人在露天拍賣販賣仿冒你的東西,那會很難求償。雖說東西是你設計的,提出告訴時,我方需舉證是你設計的東西,通常法律舉證之所在,也是敗訴之所在。更糟糕的是,被別人搶註冊申請,你反而可能是被告的一方,會處於弱勢被告更吐血,去大陸的台商有很多這種情況被告。因此,想賣自己的商品,應先商標保護,以標示這是誰的商品或是服務。基本上,同時擁有軟硬體技術,並且將這些技術整合,才會有利潤,別人也不容易仿冒。
申請商標可以怎樣保護商品仿冒?
再看露天案例,有商品標示後,可以存證信函給露天,露天會請對方提出證明,沒證明就會下架,露天只是平台,有責在賣家。另外,同時可蒐集證據,向網路警察報案,違反著作權法,可查出當事人,然後寄存證信函給他,看對方有無意願賠款和解,若無則提出刑事訴訟,讓檢察官起訴他,是政府出錢出力,關於賠償是民事訴訟,是自己要出錢,這通常看對方銷售狀況,如果是小案,就要求賠點錢,不然就判刑坐牢,以刑事訴訟逼民事和解,這種和解,免費由地方政府的調解委員會處理即可,不用上法院。基本上,國內可以這樣處理,但國外通常就要對大咖打官司。
設計專利與發明專利有甚麼差異?
設計專利主管產品的外觀,它與功能無關,例如形狀、顏色、條紋等,基本上是看兩樣東西長得像不像。而發明專利主管產品的技術層面,是比較發明的概念想法像不像。
有設計專利可以怎樣?
若沒申請設計專利,檢舉仿冒時,是要自己舉證的,如果有申請的話,可以舉證反轉。基本上每一個外型都得申請一個設計專利。另外在網路上公開商品圖示,這樣比較容易舉證自己的設計,可是要注意外觀設計不要參考別人的,不然這些只是仿冒改作,這樣申請設計專利是不會過,缺乏新穎性。
可用設計專利與著作權提告,可以伸張著作禁止改作,但須在作品上清楚標示,著作權所有或是 All Rights Reserved,不過要以法院判定為準。
一個合法安全的商品,好像要很多錢?我以前賣軟體幾乎沒有製造成本,也不用花各項檢驗費用,沒想到賣用電的產品要花那麼多錢, 倒不如去擺攤賣吃的!
不可以,Arduino 是別人註冊的商標名稱,用這名字是違反商標法,但可以用近似名稱如 xxxduino。
上集資平台的東西是不是最好要先去申請專利和著作權?
著作權是不用申請,如果有專利則應先申請,因為商品上市後就缺乏新穎性這會讓專利無法通過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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